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生命学院根据《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科技成果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学院成立院长领导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各类博士招生考核方式的工作办法、组织申请人材料审核、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同时根据学科情况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2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组成。
三、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范围
列入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导师,每位导师按照学院规定的名额指标招收,额满为止。
四、招生名额
生命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含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名额。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 申请者须具备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时考生应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3)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达到如下要求:英语cet-6成绩达425分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提交报考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提交一万字左右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外语水平(任选一项)
1. 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等;
考试类型 | 满分 | 成绩最低要求 |
toefl | 120分 | 72分 |
gre(新) | 340分 | 204分 |
雅思 | 9分 | 5.5分 |
英语六级 | 710分 | 425分 |
wsk(pets5) | 100 | 60分 |
2.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3. 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
六、选拔程序
1. 报名申请
报名网址: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选择“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30日
2. 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务必在2019年11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提交到科技大厦301-1办公室,或于此之前邮寄到,逾期不再办理。若考生邮寄申请材料,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选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并电话确认。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下载打印);
(2)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字左右,包括“目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1)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限中文核心期刊研究论文和sci收录论文,作者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证书,不限排名;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
(12)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退还;
(3)根据情况,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资格、申请材料、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业务能力、外语水平、拟招生导师的推荐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于2019年12月13日前对通过初审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life.buct.edu.cn。
4.综合素质考核
申请人以学术报告的形式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学术成果,并对博士期间研修计划进行展望(ppt介绍15分钟,提问5~10分钟)。
学院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教授组成(至少2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对通过初审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方面,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专业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的成绩均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排队。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初步定于 2019年 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与录取
所有专业均按照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该“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6.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监督机制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素质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提出申诉,由我院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学校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甚至学籍。
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