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北京化工大学生命学院2010-2011学年度
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学金的通知
(说明:本评选通知细化了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请参评同学以此通知为准。)
生命科学与技术研究生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下发《关于评选北京化工大学2010-2011学年度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学金的通知》(查看)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了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评选办法公布如下,请我院研究生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格。
一、评选范围
在读2008级和2009级全日制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研究生。
二、参选的基本条件
(一)2008级硕士研究生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
2、2009年度学费奖学金获得者;经导师重点推荐、科研成绩特别突出者,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后亦可单独上报。
3、科研工作态度端正,取得一定成果,导师给予良好评价,各培养环节考核成绩良好。
4、在参加学术活动以及学校、学院、班级等组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5、宿舍管理无不合格记录。
(二)2009级硕士研究生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
2、学习态度端正,学位课成绩优良(学位课gpa大于等于3.10);经导师重点推荐、在科研中成绩突出者,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后可单独上报。
3、在参加学术活动以及学校、学院、班级等组织的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4、宿舍管理无不合格记录。
三、评选办法
1、流程
(1)申报者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和综合素质评分表(下载),并在2010年11月24日(周三)前将导师评分并签字的申请表和综合素质评分表交至各班班长处,班长于11月24日(周三)上午前将本班级表格交至辅导员。
(2)生命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本评选办法,按照加权成绩计算方法(如后所示)评选。
(3)学院11月26日(周五)前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并公示三天,对名单有疑义的同学请11月29日(周一)上午前向辅导员老师实名反映。
(4)学院11月30日(周二)将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对候选人进行审核,不合格者将不再增补。
(6)研究生院确定获奖名单,公示,并予以表彰奖励。
2、加权成绩计算方法
gpa/4×100×50% 导师评定×30% 综合素质分×15% 突出贡献成绩×5%
3、导师评定为百分制,其中90分以上同学不得超过该导师学生总数的20%(进一法),如若超过此百分比,则评定无效,需重新评定。
4、综合素质为百分制,其中90分以上同学不得超过学院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0%,如若超过此百分比,则评定无效,需重新评定。综合素质评分由基本分、辅导员评分、学术活动加分和年度综合评分四部分组成。其中:
(1)基本分:60分
(2)辅导员评分:满分20分
(3)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依据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在研究生院网站报告平台报名参加学术报告并通过心得的总次数,每次计1分。
(4)年度综合评分以获得2010年10月评选的“2009—2010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为准,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加10分,获得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加5分。
四、奖励时间
经校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核、全校范围公示后,将择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未尽事宜,请咨询生命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老师。
下载表格请见研究生培养中的资料下载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