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以及《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了评估与初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如下。此结果公示期为2019年1月15日至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生命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10-64416428。
序号 | 报名编号 | 考生姓名 |
1 | 190893 | 李微 |
2 | 190265 | 潘雪婷 |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生命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针对自己的研究课题及科研成果做一次学术报告。不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