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以及《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了评估与初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如下。此结果公示5天(2017年1月11日至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生命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10-6441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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